校务监督制度
为了全面推进学校民主建设,保证校务公开,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到位,特制定如下制度:
一、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委员会,根据上级有关实施校务公开的要求,对校务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时间进行监督。
二、设立查询接待室,安排在学校教学楼四楼“屏山小学校务监督委员会”办公室,时间为每月第一周的周一。
三、设立“校务监督意见箱”,挂放在学校大门传达室东侧,联系箱钥匙由监督委员会保管。
四、设立校务监督电话于“屏山小学校务监督委员会”办公室内,电话号码为;
五、建立校务监督网络,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召开会议,对校务公开内容和群众意见进行分析,提出改进意见,不断提高校务公开的效果。
屏山小学校务监督委员会
2015-9-1